香皂生产线、变电站设备及附件、采矿设备及附件等资产--存放于山东省莱州市的机器设备、钢材、电子设备等资产
围观数:2065 我要报名转让底价: 1,290.9787万元 | |
项目编号:FMZC25005701 | 保证金: 13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委托方: 莱州市公安局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5-28至2025-06-11 | 竞价开始时间:2025-05-28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5-06-12 10:00:00 |
点击此处查看报名操作指引,点击此处查看 《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FMZC25005701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香皂生产线、变电站设备及附件、采矿设备及附件等资产--存放于山东省莱州市的机器设备、钢材、电子设备等资产 | 转让底价 | 1,290.9787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5-05-2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6-11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1,290.9787 | 备案单位 | |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暂无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5-28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承诺,自《挂牌结果通知单》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的全部交易价款、交易费用及委托方要求支付的评估费等相关费用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资产为存放于山东省莱州市的机器设备、钢材、电子设备等资产,每个标的可单独受让,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2、标的资产无发票、凭证等相关法律文件,可能存在破损残缺及新旧状况、品牌真伪不明等情况,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了解咨询;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标的以现状进行处置,委托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本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保证,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标的资产外观、结构及品质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委托方及产权中心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及产权中心对标的真伪、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移交的凭据。请各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附件材料所列资产情况仅供参考,标的可能存在披露名称、数量、规格、真伪等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可能无法正常使用或不存在,委托方不保证标的的披露内容与实际一一对应。 6、特别说明:该项目因前期工作产生的评估费等相关费用按照委托方要求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成交后,受让方按照要求将相关费用汇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具体费用请咨询吴经理18153547775,有意向报名须签署承诺书,承诺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7、看样联系人及电话:吴经理,18153547775。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费用及委托方要求的评估费等相关费用且委托方收到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身份证明赴指定地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等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标的交割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货物查找、搬运、税、费等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转让登记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标的竞得之日起标的发生的价值变动、灭失风险、损失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项目成交后,除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外,还应支付委托方要求的项目前期产生的评估费等相关费用,具体费用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咨询联系人并签署承诺书,承诺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无息退回。受让方未遵守上述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费用或放弃受让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报价周期内若无竞买人响应底价,则项目不成交,所有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回。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费用及评估费等相关费用后,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划款申请文书后,将相关款项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9、本项目由最终受让方承担交易费用,交易费用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交易额200万元以下的,按5%;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3%;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2%;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部分,按1%;1亿元以上的部分,按0.5%(注:“以下”包含本数在内,“以上”不包含本数。)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正向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受让。 3、报名时须签署自委托方联系人处获取的承诺书。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3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委托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业务咨询
咨询01
咨询02